截至2012年底,沈阳市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共计1792户,在职职工8.1万人,离退休职工5.4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455元,其中离休1425人,月人均离休费5374元。
2012年收缴保费7.4亿元,基金支出9.4亿元,基金结余1.5亿元。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缴方式是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核定缴费,由地税部门征缴。
目前沈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实行双基数、双比例提取,即:个人按在职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8%,单位统筹部分按18%和离退休统筹项目养老金总额的40%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即缴即拨”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