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2年10月1日起,《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一起去看看。
申请保障金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城镇非农业户籍证明。
2.职工单位证明。
3.残疾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4.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因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认定、鉴定。
5.退休证明:退休人员提供。
6.离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7.赡养关系证明:有子女的老年人应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8.失业证明: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应提供领取失业救济证明。
9.下岗证明:下岗人员应提供劳动部门颁发的《沈阳市下岗职工就业优惠证》或半年以上不在岗工作的证明。
10.“三无”人员的定期救济审批手续。
11.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12.申请就业情况证明:由街道或区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低保人员就业认定表》等相关材料。
13.迁移证明:动迁户提供有关迁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