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本地宝小编为你介绍沈阳市新生儿的入户流程以及几种类型新生儿办理入户的材料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新生儿入户流程
派出所直接办理
国内新生婴儿出生落户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不是户主的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
(二)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
1.符合“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户”条件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新生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2.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签字确认。
备注:
1)如提供的同一份材料中,有《军官证》和《军人身份证》两个编号的证明材料时,无法确认同一人的情况下,需提供《军官证》与《军人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
2)新生婴儿出生落户,持96年以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使用防伪识别卡可以核验的,婚后出生超五周岁、超一周岁、不满一周岁,派出所即办;非婚生持《出生医学证明》随母亲落户,派出所即办;非婚生持《出生医学证明》做亲子鉴定随父亲落户,派出所即办。
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父母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
2.婴儿出生国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应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4.父母不是户主的,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
(二)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
1.非婚生育随其中一方落户的,只需提供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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