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对积分落户政策部分分值进行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现行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进行了调整。该政策调整之后有哪些变化?
可以加分。社会服务(最高分值为10分) 无偿献血,每献血1次加2分;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
各项指标具体分值如下:
一、加分指标
1.职业资格水平 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2.举家迁移 申请人整户迁入的,加5分。
3.荣誉称号 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以上称号的,加50分。
4.特殊艰苦行业 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的,加20分。
5.民营企业法人 申请人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加15分。
二、减分指标
1.违法行为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5分。
2.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5减分。
三、“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四、基础指标
1.年龄情况(最高分值为60分) 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20分;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
2.居住情况(最高分值为50分) 在我市城区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10分。
3.参保情况(最高分值为50分) 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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