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集中参保缴费一般在9月至12月进行,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起始时间计算方式详见正文。
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费用的人员、仅缴纳次年费用的断保后续保的在校学生、仅缴纳次年费用的新参保及断保后续保的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中小学生(或大学生)身份在本市首次参保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待遇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仅缴纳次年费用的新参保及断保后续保的成年居民,待遇期为次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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