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若需变更还款卡号、变更还款方式等,符合条件即可进行申办,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办理方式详见全文。
变更还款银行卡号:
·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发放且在还款期内
·办理要件: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拟用于偿还贷款的Ⅰ类银行卡原件(须与放款银行同行)
变更还款方式:
·申请条件:在贷款还款期间内,只允许变更两次,且两次办理时间须相隔一年以上
·办理要件:线上办理无需要件;柜面办理要件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贷款抵押人变更(线下办理):
申请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同时到场办理;2.所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或受让方,不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3.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4.组合贷款必须先取得银行同意。
办理要件:
(一)增加共有权人的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二)删除共有权人的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共有权人死亡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共有权人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公证书原件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若除借款人以外存在多个继承人,公证书内应有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内容;
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三)变更借款人的要件
1.转让双方(有配偶的含配偶)身份证原件(借款人死亡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转让双方婚姻证明原件;
3.夫妻离婚析产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借款人死亡更名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
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四)修改个人资料的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变更信息卡片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身份证唯一证明材料原件;
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已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
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单位公积金经办员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可变更单位基本资料,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网上办理无需要件)
(三)同步变更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变更单位信息后同步变更公积金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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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规定、各类贷款办理条件/材料、办理地点地址/电话及商转公贷款指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