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公积金贷款人员若需办理缩期业务,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即可通过柜面和网上两种方式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补充细则》及中心相关规范文件。
二、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含配偶、第三方及第三方配偶)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无连续3期(含3期)或累计6期(含6期)以上贷款逾期记录;
3.借款人须在12个月内办理过提前部分还款业务;
4.在整个还款期内,办理缩期业务次数不限,相邻两次缩期业务办理时间须相隔一年以上;
5.缩期后的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正常缴存职工缴存基数合计的50%。
三、办理要件线上办理无需要件。
柜面办理要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借款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公积金APP,根据操作提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和平管理部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电力分中心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36号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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