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申请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可以申请委托提取公积金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具体申请办理指南如下。
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中心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1.已申请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房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所购住房须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购房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若无法通过联网核验家庭成员关系,可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员工档案登记表等核实家庭成员关系。
四、办理时限
购房人父母或子女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2027年2月28日前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五、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公积金小程序“盛金办”、沈阳公积金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家庭互助购房提取需至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柜面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温馨提示:
1.购房人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时,按照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约定的顺序,在购房人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
2.购房人父母或子女在规定的时限内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限截至该笔贷款结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线下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