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若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及方式等详见全文。
沈阳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条件+材料+方式
一、设定依据: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申请条件:
1.单位连续1年以上(含1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60%;
2.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3.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三、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解除缓缴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单位公积金经办员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网上办理无需要件)
五、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沈阳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条件+材料)、缴存基数/比例、线下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