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关沈阳2026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就医流程、生育待遇、以及申领流程和材料等信息可见正文了解。
就医流程:
参保人员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生育(含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异地生育(含计划生育)住院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区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类别,均按我市生育保险本地就医待遇报销生育(含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
生育待遇:
1.202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我市或异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为一个孕期内限额1500元,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不区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类别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产前检查待遇仅限于支付产前检查费用,不能用于支付流引产、计划生育手术、产后检查费用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4.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我市或异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住院的,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5.202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我市或异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包括生育住院,含怀孕满28周及以上引产、死胎,免除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6.2025年1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辅助生殖门诊”就诊,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50%,最多享受2次
7.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申领流程:
报销异地生育(含计划生育)住院及产前检查、辅助生殖门诊医疗费的,应于医疗终结后,持办理资料至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通过沈阳市医保局网站个人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沈阳智慧医保”掌上渠道线上申请异地生育(含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
(一)报销妊娠分娩医疗费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医疗费收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二)报销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医疗费收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三)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医疗费收据》
3.费用清单
4.门诊病历资料
(四)报销辅助生殖门诊医疗费所需资料(限辽宁省内就诊)
1.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医疗费收据》
3.费用清单
4.门诊病历资料
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生育保险业务,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沈阳2026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待遇汇总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指南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