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建造、翻修、大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办理条件、材料等详见全文指南。
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中心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范围为县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住房)2年之内;
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提示:
(一)提取申请人须提供提取房产的“备案合同号/档案号/不动产受理编号/不动产权证号”作为联网核查房产信息的有效依据。
(二)不能联网获取银行卡信息的,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三)不能联网核验的,须提供对应要件。
1.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提供《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2.不能联网核验房产信息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四、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需他人办理的:配偶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公积金小程序“盛金办”、沈阳公积金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五、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线下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