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沈北新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补录和验证通知现已公布,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现场验证需携带证件,详见正文。
一年级、七年级现场验证需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
1)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2)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除外):
1)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12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水、电、气、暖等)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3)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认购书或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水、电、气、暖等)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要求学生户口必须在房主户籍上,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4)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户口落在期房上的,需提供已备案期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4)学生出生证明。
(5)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含租住沈北新区廉、公租房住户):
1)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父母工作证明。
4)租房协议。
5)廉租房需提供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材料,公租房需提供审批机构的批复单等证明材料。
6)学生出生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