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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员报名指南(岗位+条件+流程)
2024-07-11 09:44【我要纠错】

【导语】:此次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0名,均为男性,其中:驾驶员30名、战斗员64名、医护员6名。报名指南详见正文。

  2024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员报名指南(岗位+条件+流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1.战斗员:从事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医护员:从事卫勤遂行保障队救护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人数

  此次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0名,均为男性,其中:驾驶员30名、战斗员64名、医护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6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2.驾驶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38周岁(1986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医护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9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有护士执业证,护师以上职称者优先;有急救员证书、具备基本急救、外伤伤口处理、烧烫伤处置等技能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支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25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关注“沈阳消防”微信公众号,采用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yxfjyzd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和原件照片压缩包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便于统计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5)优先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职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待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体能考核三个项目必须合格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考试环节,按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体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1.体能考核

  专职招考办组织报考各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考核: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采用笔试试卷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的笔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3)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而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检测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取得的成绩由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并进行电话复核。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检测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专职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专职招考办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专职招考办组织拟聘用岗位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心理健康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心理健康检测或心理健康检测未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心理健康检测的评价标准为:

  1.人体疲劳度正常为<50;

  2.心理压力正常<50;

  3.植物神经功能和活性正常>50;

  4.心率正常:60-100;

  心理健康检测费用由参加检测者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专职招考办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即考试场地)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有关部门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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