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抚示范区2021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人才政策兑现工作正在开展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示范区内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示范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含柔性引进人才),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示范区财政供养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示范区内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示范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遵纪守法,具备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份: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可作为认定依据的证书、奖励等材料复印件;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审核报送
用人单位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综合其技术成果、专业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情况,并出具推荐意见,通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人才综合管理平台(http://sfqrc.xuantuyun.com)进行线上申报,通过线上初审后向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上报,《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单独上报。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统一刻录光盘。
(四)申报受理部门
经办部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24-5662270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沈抚】可获沈抚示范区人才政策汇总、各类人才政策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