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针对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有相关福利政策,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申报指南,包括申请对象、申报流程及申报受理部门,详见正文。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报指南
(一)申请对象
按《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辽示范区委办发〔2021〕1号)认定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含柔性引进)。以上人员须在示范区工作并与示范区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配偶自愿到示范区工作。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份:《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配偶工作简历。
2.申报单位审核报送
用人单位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人才综合管理平台(http://sfqrc.xuantuyun.com)进行线上申报,通过线上初审后向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上报。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申报受理部门
经办部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24-566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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