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各区、县(市)应于6月底前完成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招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新入职社区工作者信息录入社区工作者实名制登记系统,并签订劳动合同。
所属区县 | 招聘人数 | 公告详情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报名入口 |
铁西区 | 555 | 点击查看 | 6.25-6.30 | 7.10 | 进入 |
于洪区 | 460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皇姑区 | 138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沈北新区 | 380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和平区 | 157人 | 点击查看 | 6.24-6.28 | 7.10 | 进入 |
浑南区 | 361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辽中区 | 60人 | 点击查看 | 6.21-6.27 | 7.3 | 现场报名 |
康平县 | 25人 | 点击查看 | 6.12-6.25 | 另行通知 | 进入 |
法库县 | 36人 | 点击查看 | 6.12-6.25 | 另行通知 | 进入 |
答: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已经启动,从今年开始,将招录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具体招录方案请关注各区、县(市)公告。
报考社区工作者需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心理健康、乐观自信,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一般应为本市常住居民,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具体条件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区工作】可获沈阳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报名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