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气温越来越冷了,供暖期的到来有许多事情需要注意了哦!有些用户不在沈阳过冬,去年办理了停供手续,今年依旧不需要供暖,那么还需不需要再去办理呢?
对于用热户已经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的,应视为继续申请暂停供热,不需要重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一、办理停供手续截止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二、超时办理处理:
本年度不需要采暖的热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供手续,12月1日前未办理停供手续进行断管处理并收取1个月采暖费。办理停供的热用户请您争取在10月15日前将停供手续办理完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沈阳供暖最新消息、供暖时间安排、缴费时间/标准/方式、停供办理指南及咨询报修投诉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