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辽宁大学有什么招生计划?有什么要求?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辽宁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理工类各专业学生)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
联系电话:024-62202013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6:30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看点:特别计划说明
(一)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二)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四)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五)化学类为大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招考委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4)新华国际商学院和亚澳商学院各专业英语成绩均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和亚澳商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数学成绩均不低于数学满分的60%。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6)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