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2024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可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加分详情及材料提交地址可见正文。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加分项相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的考生加2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的考生加5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高级职称的考生加10分;户籍地与报考乡镇(街道)一致的考生加5分;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三等功的考生加5分,二等功的考生加10分,一等功的考生加20分(立功材料以档案托管部门提供的立功受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以上加分项目同类别加分仅取该类最高分值,不同类别间可累计加分。
加分条件考生提交材料地址:
和平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和平区委社会工作部(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区委402室)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沈河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16房间(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87号)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铁西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铁西区市民服务中心院内东北侧二层小楼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院内)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皇姑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皇姑区庐山路1甲3号2门(嫩江社区)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大东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大东区教师进修学校(大东区小什字街2号)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浑南区: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浑南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浑南区世纪路13号,浑南区政府3号楼一楼)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于洪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于洪区洪湖街14号3门(阳光城.翡丽云邸小区BS2号楼北侧,地铁一号线迎宾路站C口南200米)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沈北新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沈北新区裕农路68号)515会议室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苏家屯区: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苏家屯区房产大厦1106室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康平县: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康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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