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停业税务登记申请办理流程?沈阳停业税务登记申请有没有要求?沈阳本地宝企业办事频道为您解答。
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办税服务厅受理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提供证件是否有效。
2、受理审核
(1)通过系统审核纳税人是否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人,如不是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人,则不予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停业申请。
(2)核对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定期定额户停业(复业)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或签名)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审核纳税人的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5)通过《综合征管系统》审核纳税人是否有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是否有未结案件,如存在以上情形,告知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未结案件结案,方可受理停业登记申请。
3、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停业条件的,在其报送的《定期定额户停业(复业)报告书》上签署意见,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退回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等;在《综合征管系统》录入停业核准信息,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交纳税人。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定期定额户停业(复业)报告书》延长停业,但停业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