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本地宝为你带来沈阳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南,沈阳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南怎么办理?
办理材料
个人业务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对公业务办理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抵押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国有单位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6.抵押合同
7.保证合同(融资担保公司类抵押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登簿(核准)--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个人业务: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非金融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其中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收费每件80元)。
对公业务: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其他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地点
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
具体地址: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交通线路:地铁一号线、二号线青年大街站
公交296、287、168、256、266、126 房产大厦站
公开电话:22973770、22973801、22973912、229739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沈阳不动产首次/变更/注销/查询等办理指南、办理平台/入口及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与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