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5000元:国家规定的个税起征点,低于5000元不用交税。
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需要提前申报)
其他扣除:比如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如果有的话)
个税计算公式
退税/补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个税缴费税率
个税计算器
计算器说明:
1、填写收入总额
2、扣除部分需要填写包括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部分
3、点击计算即可计算个税!
点击 :进入个税计算器
举例计算
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
实发工资 :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举例说明 :假如小吴月工资为8000元,假设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00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他的实发工资是多少呢?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得出,应缴税款60元。
3、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各类保险-缴税=8000-1000-60=6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