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领取标准
2020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539元调整到162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629元调整到1720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09元调整到138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86元调整到1463元。此政策自2020年2月1日执行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333.gov.cn)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领取时限及地点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333.gov.cn)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