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本地宝失业保险专题为大家提供的是沈阳失业保险相关办理事宜,有关失业保险领取、参保、缴费及具体的条件、材料、流程和办理地点。

我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领取标准

  2020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539元调整到162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629元调整到1720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09元调整到138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86元调整到1463元。此政策自2020年2月1日执行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333.gov.cn)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领取时限及地点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333.gov.cn)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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