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人社局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要求详见正文。
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
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
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2万元。
【备注】
1.本补贴与沈阳市高级技师首次购房补贴不兼得。
2.首次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获沈阳各类购房补贴政策汇总(动态更新)、申领条件/材料/补贴金额、申请表下载入口及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