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是有关沈阳收养小孩的介绍,分为国内居民收养沈阳小孩、港澳台收养、华侨收养及解除收养。以下是具体的收养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及地点。

我要查询 : 国内居民收养港澳台居民收养华侨收养解除收养

办理条件

(l)无子女;

(2)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单身男性收养女童需相差40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健康证

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审批→符合条件颁发《收养登记证》。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从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发给收养登记证。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处,联系电话:024-23460936

沈阳市民政局网点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