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l)无子女;
(2)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单身男性收养女童需相差40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健康证
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审批→符合条件颁发《收养登记证》。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从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发给收养登记证。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处,联系电话:024-23460936
本专题是有关沈阳收养小孩的介绍,分为国内居民收养沈阳小孩、港澳台收养、华侨收养及解除收养。以下是具体的收养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及地点。
(l)无子女;
(2)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单身男性收养女童需相差40周岁以上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健康证
受理申请→审查审批→符合条件颁发《收养登记证》。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从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发给收养登记证。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处,联系电话:024-2346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