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就可提供新建商品房产权证办理,大家用手机就能够轻松办理完成,办理入口及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在线支付等技术,与4个相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开发微信端“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其中新建商品房产权证办理已启动试点,由“窗口办”变“掌上办”,由“窗口20分钟取证”变“手机5分钟办理”。
操作指南:
微信端
搜索“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网上办理?
目前,此项业务已选择部分开发企业项目进行试点,试点项目需开发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对购房人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预审,并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办证申请。
试点项目购房人条件应为个人、所购房屋为购房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共有、购房人手机具备网上申请、网上支付功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沈阳不动产首次/变更/注销/查询等办理指南、办理平台/入口及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与电话等。